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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73-2022 英文版/英文翻译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2022-12-04 01:04 浏览:10 来源:锅炉之家   
核心摘要:GB 50273-2022 英文版/英文翻译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提供更多标准英文版。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327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

GB 50273-2022 英文版/英文翻译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提供更多标准英文版。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327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锅炉安装的实践经验,开展了专题研究,参考了大量文献和工程资料,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后经审核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基础复检和放线,钢架,锅筒﹑集箱和受热面管,压力试验,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燃烧设备,炉墙砌筑和绝热层,漏风试验﹑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工程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订了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无损检测比例。
2.对无损检测的结果不合格时的复检范围进行了修订。
3.修订了水压试验时在试验压力保压期间的允许压力下降值。
4.增加了用煤粉、油或气体作燃料的锅炉安全点火、熄火安全时间规定。
5.对热水锅炉的安全阀整定压力进行了修订。
6.增加了燃烧器的安装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南5巷5号,邮编:100045,电子邮箱: jxdez@sino-const.com.cn)。


1总则
1.0.1 为了提高锅炉安装工程的施工水平,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区域供热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3.82MPa的固定式蒸汽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铸铁锅炉、交通运输车用和船用锅炉、核能锅炉、电站锅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锅炉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严禁投入使用。
1.0.4在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当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必须停止安装,并报告建设单位。
1.0.5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础复检和放线
2.0.1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就位前,其基础位置和尺寸应按表
2.0.1的规定进行复检。
3钢架
3.0.1钢架安装前﹐应按施工图样清点构件数量,并应对立柱、梁﹑框架等主要构件的长度和直线度按表
3.0.1的规定进行复检。
4锅筒、集箱和受热面管
4.1锅筒、集箱
4.1.1吊装前,应对锅筒、集箱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筒、集箱表面和焊接短管应无机械损伤,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2锅筒﹑集箱两端水平和垂直中心线的标记位置应正确,当需要调整时,应根据其管孔中心线重新标定或调整﹔
3胀接管孔壁的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12.5pm,且不应有凹痕、边缘毛刺和纵向刻痕;管孔的环向或螺旋形刻痕深度不应大于0.5mm,宽度不应大于1mm,刻痕至管孔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mm;
4胀接管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5压力试验
5.0.1锅炉的汽、水压力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5.0.2锅炉的主汽阀、出水阀、排污阀和给水截止阀应与锅炉本体一起进行水压试验。安全阀应单独进行试验,锅炉本体水压试验时应将安全阀隔离开。
5.0.3锅炉水压试验前应做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筒﹑集箱等受压元部件内部和表面应清理干净;2水冷壁、对流管束及其他管子应畅通;
3受热面管上的附件应焊接完成;
4试压系统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6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压力表应经过校验并合格,其表盘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3倍;
5系统的最低处应装设排水管道,系统的最高处应装设放空阀。
5.0.4 锅炉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5.0.4-1、表5.0.4-2的规定。
6取源部件、仪表、阀门、吹灰器和辅助装置
6.1取源部件
6.1.1压力管道和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及一次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宜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2取源部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应在防腐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6.1.2测温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温元件应安装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2温度计插座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3温度仪表外接线路的补偿电阻,应符合仪表的规定值;线路电阻的允许偏差﹐热电偶为士0.2Q,热电阻为士0.1;
4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位置或水平安装以及插入深度大于1m、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采取防弯措施;
5安装在管道拐弯处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7燃烧设备
7.1炉排
7.1.1链条炉排型钢构件及其链轮安装前应进行复检(图7.1.1-1、图7.1.1-2),检查项目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8炉墙砌筑和绝热层
8.1炉墙砌筑
8.1.1炉墙砌筑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1的有关规定。
8.1.2炉墙砌筑应在锅炉水压试验以及砌入墙内的零部件、水管和炉顶支、吊架等装置的安装质量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后进行。
8.1.3砖的加工面和有缺陷的表面不应朝向炉膛或炉子通道的内表面。
8.1.4外墙砖与内墙耐火砖之间,宜用耐火纤维毡材料充填。
8.1.5砌筑烧嘴砖时,砖孔的中心位置、标高和倾斜角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
8.1.6 砌在炉墙内的立柱、梁﹑炉门框﹑窥视孔、管子、集箱等与耐火砌体接触的表面,应铺贴耐火纤维隔热材料。
8.1.7砌体膨胀缝、构造及分布位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留设的膨胀缝应均匀平直,膨胀缝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mm~5mm;膨胀缝内应无杂物,并应用大于缝宽度的耐火纤维材料填塞严密,朝向火焰的缝应填平。炉墙垂直膨胀缝内的耐火纤维隔热材料应在砌砖的同时压入。
9漏风试验﹑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
9.1漏风试验
9.1.1漏风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引风机、送风机经单机调试试运转应符合要求;
2烟道、风道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处和炉膛等处的人孔、洞、门等,应封闭严密;
3再循环风机应与烟道接通,其进出口风门开关应灵活,开闭指示应正确;
10工程验收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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