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加固说明中应明确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并要求所使用的材料粘结性能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的检验(加固规范3.1.7)。
2、移墙时,宜先浇筑新墙后拆旧墙
3、灌浆料应混合细石混凝土或掺加粗骨料。新增柱墙,宜采用低收缩普通混凝土。
4、外墙外扩宜考虑现场施工可能性和造价影响,建议通过考虑外墙对承载力的提高,避免外扩。
5、部分加固部位,新增钢筋数量少于设计时,应做出说明。
6、抗震缝在地下室封闭时应增加构造拉结钢筋
7、穿墙箍筋大部分间距为100,建议在满足构造和计算要求的前提下加大间距,减少钻孔数量。梁柱节点区情况类似。
8、补充新增纵筋在柱顶、墙顶的锚固做法。
9、补充说明:新增钢筋穿越原结构的孔洞应采用胶粘剂灌注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