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布袋除尘器的电气设备要求
1 电源
除尘器属Ⅱ类负荷设备,电源为交流380V/220V,50Hz,三相四线制。我方设备所需的直流电源或其他交流电源,由我方通过业主提供的交流电源自行解决,并提出所需电源的总负载。
1.1 当电源电压在下列范围内变化时,所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交流电源+5%~-10%UH长期-22.5%UH 不超过一分钟;
1.2我方在产品电路设计时尽量使电源的三相负载保持平衡;
1.3除尘器现场设施,采用必要的防水防尘措施,达到设备露天放置的要求。户外电器设施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1.4我方的电气及控制设备将明确提出接地方面要求,并在需要接地的设备上留出接地用的连接端子;
1.5我方负责除尘器低压段出口以后的全部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其中电缆的敷设位置走向,由双方在现场确定。我方商负责提供所有电缆清册(型号及规格)。
2 电机
2.1 我方在除尘器系统上所采用的电机均均符合国家标准和IEC标准;
2.2 我方所选用的电机型式与它所驱动的设备、运行条件、使用环境和维修要求相适应;
2.3 对于阀门和档板的电机,其堵转电流不超过电机额定电流的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