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程、条例类: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法》
2.国标类
GB/T1921—2004 《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GB/T3166—2004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
GB/T1576—2008 《工业锅炉水质》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7954—2007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24500—2009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
3.行标类
NB/T16508—2013 《锅壳锅炉》
NB/T16507—2013 《水管锅炉》
4.锅炉用户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当地燃料、电、水供应状况,包括燃料发热量、单价,电价、水价;
(2)当地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包括该地区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3)对供热介质、供热负荷、供热介质参数及品质的具体要求;
(4)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与要求;
(5)供热半径、采暖建筑层数与层高;
(6)供热负荷近期增容规划要求。
(7)对新建项目,应给出可供锅炉房布置的长、宽、高尺寸限值;对利用原锅炉房改建项目应给出原锅炉房有关设计资料,包括土建设计、平面布置图、管路系统图等。
5.锅炉整机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荣誉证书、专利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
(2)锅炉产品投产鉴定资料:包括投产鉴定报告、能效测试报告、环保测试报告等;
(3)产品样本:包括锅炉主机、辅助机械、附属设备、控制装置等;
(4)锅炉总图、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燃烧设备部分;
(5)锅炉及锅炉房对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6)锅炉整机各部分报价、供货周期与付款方式等商务资料。
6.选型基本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的要求,并符合锅炉用户所在地城建规划要求。
(2)应选用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通过投产鉴定的定型产品,对于节能环保新产品,应经过试点、示范验证已达到技术性能稳定、制造质量可靠的产品。
(3)锅炉工作介质、容量、参数及自动调节性能应能满足客户用热需求,容量及参数能有效地适应热负荷变化。
(4)锅炉配套辅机、附属设备等应由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定点厂家生产,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推广的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控制等环保性能指标应能满足项目环境评价要求,并保持有一定的超前空间;还应防止二次污染,改善锅炉房自身环境条件。
(6)锅炉应适应当地燃料资源供应情况,燃煤锅炉对当地的煤炭资源应具有较强的煤种适应性,锅炉设计燃煤种类应以当地煤炭为主,降低运行燃料成本。
(7)锅炉应具有较完善的自动监控系统和较高的自动化水平,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可靠,减轻司炉劳动强度,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司炉岗位身价。
(8)应把握“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方针,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供热工程项目,科学选用最佳炉型,在保证安全可靠、保护环境和满足用热需求的前提下力求节省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7.燃气锅炉选型时注意事项
落实用户为地温采暖还是暖气片采暖?
如地温采暖:则应考虑地暖设计温度为60度左右,如采用95直 接给水,会造成地温暖气管道损坏,则考虑采用板式换热器二次换热后再给地暖管道供水。此时二次低温侧循环水泵流量考虑为暖气片采暖时1.5~2倍流量。
如暖气片采暖:可按照每吨需要循环水泵流量为24m³/h,如2吨 (1.4MW)需要循环水泵流量为48m³/h。依次类推。如采用地暖采暖时,1.4MW锅炉选用循环泵流量为1.5~2倍流量,即:72~96m³/h。
锅炉为采暖锅炉时,特别是集中供热的小区或住宅,要考虑一用一备,或两用一备的原则。在暖冬时节考虑集中用一台,另一台备用的原则,当极度寒冷的季节,可同时启用所有锅炉,满负荷运行。以防止在锅炉检修或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启动备用锅炉对循环系统进行机械循环,防止出现暖气设施冻坏冻裂事故,同时在采用应急措施中,能及时对负荷及时有效调节。
锅炉选型尽量选用同一种压力规格型号的锅炉,便于并网,共用辅机,在其他锅炉配件出现故障或维修时,能交替使用,便于应急处理。